金凤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3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12-28 10:12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3项: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环境监管网格化落实不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金凤区城管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2017年3月22日,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银川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修订版)》,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金凤区制定印发了网格化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落实工作

整改验收情况:2018年1月3日,环境督查领导小组已经对建立起环保工作网格化机制,建立了603各网格,明确了各级环境网格管理员职责。对网格员进行了全面培训,督促网格员全面履责,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凤区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 1228日至2017年 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环保局金凤分局

联系电话:0951-5019233

联系地址:金凤区人民政府

 

金凤区蓝天工程暨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7年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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