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14项: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良田镇卫生院1台8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茶)炉拆除工作或有效措施替代锅炉供暖。
牵头(责任)单位: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整改目标:拆除8蒸吨锅炉一台(型号:HBJCLSG-85/60-WⅢ3)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4月15日对该锅炉已拆除完毕。
整改验收情况:金凤区督察组对该锅炉现场查验,确认按照要求烟囱拆除、锅炉移位。(符合验收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环保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951-7863112
联系地址:金凤区政府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