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镇卫生院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4-20 16:0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14项: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良田镇卫生院1台8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茶)炉拆除工作或有效措施替代锅炉供暖。

牵头(责任)单位: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整改目标:拆除8蒸吨锅炉一台(型号:HBJCLSG-85/60-W3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4月15日对该锅炉已拆除完毕。

整改验收情况:金凤区督察组对该锅炉现场查验,确认按照要求烟囱拆除、锅炉移位。(符合验收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环保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951-7863112

联系地址:金凤区政府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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