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对第五批提交材料的1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 月14日至2019年1 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反映(联系电话:0951-5031011)。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限制性农药除外):
1、 宁夏富水泽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张 伟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2019年1月14日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对第五批提交材料的1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 月14日至2019年1 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反映(联系电话:0951-5031011)。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限制性农药除外):
1、 宁夏富水泽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张 伟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