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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公告
时间:2021-12-08 来源:金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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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力量,推动社区精细化管理,根据银川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凤区社区网格员缺额情况,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共计100名,其中:面向银川市辖三区公开招聘50名(含向金凤区辖区退役军人单列招聘10名,单列招聘不足的,从非单列招聘对象中递补);定向选聘50名。

二、招录人员范围

1.公开招聘主要从户籍在银川市辖三区(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的社会人员中产生。

2.定向选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

(1)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曾经服务或正在进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2)离任且未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的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

(3)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4)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同一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招录方式。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4.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情形;

8.其他经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研判不宜担任社区网格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于2021年12月9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

公开招聘人员(含单列招聘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定向选聘人员在现(原)工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良田镇报考人员在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丰登镇报考人员在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报名,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地址信息如下: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一份(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单列招聘的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役证; 

(2)近期2寸蓝底照片两张;

(3)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工作时间);

(4)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任职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原任职时间及是否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

(5)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从事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服务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任职时间);

(6)在金凤区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历量化

报名时,由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各街道负责招录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历量化印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现场核算资历量化得分,并经报名人员签字确认。资历量化得分总计15分,以实分计入总成绩。

报名人员需主动提供资历量化印证材料,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受各级表彰奖励的提供相应的表彰通报文件或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三等功、嘉奖或优秀士兵/士官奖励证书);参加金凤区本轮新冠疫情社区防控工作(2021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疫情防控工作证明(证明天数);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等级的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因漏填资历量化信息或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提交相关印证材料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资历量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考条件、考生类别(公开招聘、单列招聘和定向选聘)、资历量化得分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连同资历量化得分一并于12月18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金凤区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负责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公告。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工作实务,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5%。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类别,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类招录职位数1:3的比例,分类确定参加素质能力测试人员,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素质能力测试(面试)人选确定后,如有被取消报考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的,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公告。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选聘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思想政治水平、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当天,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素质能力测试(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七)资格联审

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生类别、面试各考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类招录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联审人选,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由金凤区民政局牵头,参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组织纪委监委、组织、公安、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联合对进入资格联审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八)体检

资格联审结束后,符合任职资格人员按考生类别、面试各考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较高者。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联审合格人员,纳入金凤区社区网格员备选人才库,在本次招录工作结束后社区网格员缺额时,将从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聘的备选人才库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交叉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人员因被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从同类别、同面试考场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街道社区网格员缺额情况和拟录用人员住址就近分配,由各街道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不少于4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所属街道进行管理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取消资格的从通过资格联审人员中按同类别、同面试考场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体检。

五、有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作待遇按银川市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金凤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举报电话:0951-3050303(金凤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51-5191307(金凤区民政局)

七、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因未及时查阅公告信息导致错过笔试、面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不予补考。

2.报考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并持“我的宁夏”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是“红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黄码”人员考试前2天经金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评估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外地入宁人员需经工作人员查验本人近14日内行程,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3.本公告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1.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

          2.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定向选聘)

          3.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


                                    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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