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和《2021年金凤区新型农业经营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经公开遴选、组织人员评审等程序确定了宁夏益民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作为2021年金凤区新型农业经营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单位。2021年11月组织人员对7家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其中银川市金谷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宁夏金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完成建设内容,验收不合格。为切实发挥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在综合评价合作社种植规模和示范引领效应基础上,经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递补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宁夏洋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及时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
监督电话:5031011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