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2022年残膜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和《2022年宁夏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文件要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验收小组于2023年3月10日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票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开展人工机械捡拾地块、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进行了验收。最终认定宁夏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机械化及人工捡拾作业面积6521亩,捡拾回收转运残膜32.873吨;宁夏鼎茂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金凤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合格;宁夏中塑宏欣科技有限公司回收残膜32.873吨。
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
举报电话:0951-5031011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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