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公示公告

2024年金凤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4-05-10 来源: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4金凤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报考金凤区事业单位(岗位代码47001-47016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开考比例为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16(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与长城路向南500米)。

三、资格复审内容及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须填写双面打印的《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三个证件基本信息须一致,集体户籍考生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1.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2.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3.以父母 (含岳父母、公婆) 、子女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网上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定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三支一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关于其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所在单位团级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或《随军家属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五)师范类专业复审,明确为师范类专业或从毕业证书可判定的,不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能认定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师范类专业证明和院校盖章的课程表、成绩单等。

(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但在办理招聘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不得报考本县(市、区)以外招聘岗位的现聘岗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21日)。

(八)加分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核对。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笔试加分的,必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笔试加分的,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二)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51618: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ycjinfeng.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位考生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复。

咨询电话:0951505746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