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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残联关于拟注销过期半年以上残疾人证的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5-24 1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依据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

截至目前,金凤区仍有过期半年以上未申请更换残疾人证的有169人,现对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申请更换残疾人证的,金凤区残联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对以下公示人员的残疾人证将依规予以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如残疾人或监护人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金凤区残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4527日—2024531日。

联系电话0951-5030651


附件金凤区残疾人证半年上人员名单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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