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残联关于拟注销过期半年以上残疾人证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依据,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
截至目前,金凤区仍有过期半年以上未申请更换残疾人证的有169人,现对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申请更换残疾人证的,金凤区残联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对以下公示人员的残疾人证将依规予以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如残疾人或监护人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金凤区残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 0951-5030651。
附件:金凤区残疾人证过期半年以上人员名单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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