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2024年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 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文件及《金凤区2024年蔬菜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金凤区良田镇、丰登镇推荐,由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评委对银川永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宁夏王虎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遴选评分并确定实施面积,最终确定由银川永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推广项目60亩,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实施70亩,宁夏王虎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70亩。现将结果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其他情况反映,可采取来电或来访方式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951-5031011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