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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关于征集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4-10-16 来源:金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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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部署,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金凤区民政局决定在金凤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

二、受理内容

1.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

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收受好处,违规牟利,垄断殡葬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

7.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8.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强制消费、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10.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11.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12.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13.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14.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15.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问题。

16.政策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17.殡葬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来信举报: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3号楼三楼   金凤区民政局(收),邮编750001

来访举报: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3号楼三楼  金凤区民政局307办公室    

电话举报:0951-5191314金凤区民政局)

(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邮箱举报:jfmz00@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民政领域有关问题,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金凤区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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