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残工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金凤区残联在规定时间内对 2023年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了审核。现就《金凤区2023年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共7天。在此期间,如认为被公示企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问题,可采取电话及来访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1-5045609)。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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