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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银川市金凤区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5-05-13 来源: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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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银川市金凤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召开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6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会议代表对银川市金凤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金凤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金凤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银川市金凤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土地承包证或承包合同等前往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208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527日。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相关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听证人数众多的,可以自行推举听证代表(总计不超过12名),并提供听证代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未按通知到场参加、逾期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本人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参加),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五)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 璇 联系电话:17395057251

联系人:李鸿儒 联系电话:0951-8803178

邮箱:jfqcqb@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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