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翠柳岛小区(B区)24号3室业主马晓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当事人马晓娟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此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
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银金综限拆决字【2025】第622001号),故予以公告送达。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6月9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领取《限期拆除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公告送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20-2号 北京中路执法中队;电话:0951-8761636)。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凤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由此所产生的代履行费用将由你(单位)承担。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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