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督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3-22 09:03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确保金凤区“大棚房”清理整治任务按时完成,根据金凤区党委工作安排,3月19日下午,金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邢妍、副主任陈飚带领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对金凤区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项督查。金凤区党委常委陈伟龙、政府副区长王新福陪同督查。

督查人员一行先后来到黄河东路街道,良田镇和丰登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现场,实地查看了黄河东路街道南郊水源地、精品果园,良田镇植物园村设施农业园区、园林村设施农业园区、胭川湖、西干渠沿线、包兰铁路沿线,丰登镇贺兰水源地等片区“大棚房”问题和农地非农化问题清理整治情况。从督查情况看,经过前一阶段集中拆除整治,相关镇、街道和责任单位、部门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进行了拆除清理,目前各重点整治区域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已基本拆除完毕,后续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正有序推进,部分整治完毕后的片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相关镇、街道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个别区域“大棚房”拆除后续清理整治不到位,行动迟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相关镇、街道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问题,寻找差距,采取措施,对个别尚未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尽快进行拆除清理,确保按时保质高标准完成清理整治整改。二是细化清理整治工作。要及时修复拆除后遗留的残墙、房屋及温棚外立面,使其尽快恢复整齐美观。对改变温棚用途,在大棚内养殖牛、羊及堆放杂物的,要尽快清理恢复种植,并及时清理大棚内堆放的杂草杂物、玉米秸秆和易燃物品等,确保大棚内外干净整洁,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发生。三是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结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区域环境检查力度,集中清理堆放建筑垃圾、堆放渣土杂物等行为,积极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环境。四是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要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五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 “大棚房”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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