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检察院“两例会一办法”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9-11 12:09

为督促案卡信息填录客观、及时、全面、准确,从源头上杜绝漏填、错填、迟填等问题,切实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客观性和权威性,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力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列席院党组周例会。每周一召开院党组周例会,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列席,在会议上就上周通过流程监控和统计方式发现的案件办理、案卡填录、信息公开、核心业务数据等问题进行实名通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及员额检察官的上述问题进行认领,并承诺整改期限,在下一周例会汇报整改情况。

召开员额检查官月例会。每月25日召开员额检察官月例会,由综合业务部在会议上通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案卡填录存在的问题,重点说明近期案卡填录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正确填录的方法,遇有系统升级及时通知新增的填录内容及填录要求。

制定《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领导职责和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拟制《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监控管理、案卡填录、流程监控、信息公开、风险评估、文书管理、材料报送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中明确要求员额检察官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填录案卡,出现虚填、漏填、错填、补填、迟填等问题的,根据本院绩效考核的相关内容进行扣分,如因案卡填录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由本院纪检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部门及承办人的责任。真正落实“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明确各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是业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将案卡填录与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相挂钩,责任到人,倒逼办案人员加强责任意识,促进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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