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农牧水务局(扶贫办)、建设交通局、教育局、两镇、国控公司: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从严防范扶贫领域债务风险的通知》(宁财(农)发[2018]52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法合规筹集脱贫攻坚所需资金,坚决杜绝新增扶贫领域隐性债务。并对本单位扶贫领域隐性债务情况进行清查,摸清扶贫领域隐性债务底数,于2018年8月22日前报财政局。同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从严防范扶贫领域债务风险的通知
2、金凤区扶贫领域隐性债务统计表
金凤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