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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来源:金凤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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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金凤区财政局在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概况信息栏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预决算公开、重点工作、涉农补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开放日、招投标公告、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3篇;每日动态栏目及专题聚焦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共28篇;依托“金凤区财政局”微博,发布各类信息42篇;依托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公开情况,共受理群众投诉15件,办结率100%,增强了政民互动,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办事程序及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申请内容。我局均应严格按照条例,在规定时间给予申请人答复。2024年,金凤区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自查自纠,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金凤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开展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 统一部署并制定调整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局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办公室及下属单位,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按照金凤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积极修改、加强信息的更新力度,针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力求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形式单一,缺乏音频解读、动漫解读等方式,解读方式离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导致点击量不高。二是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没有主动发布;需新增栏目或调整发布栏目等事项没有及时与政府公开办沟通协调,导致没有精准推送。三是信息撰写能力欠缺。在完成信息数量的前提下,应确保财政信息质量稳步提升。需定期开展财政信息写作专题培训。结合大量

实际具体工作进行撰写,同时信息写作中还会出现表述错误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更新机制。每月安排人员对政务公开更新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发布准确。二是加强培训和交流。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准确把握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交流,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金凤区财政局已将2024年金凤区本级政府预算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预算单位也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2024年部门预算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我局对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按要求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机关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金凤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大院一号楼九楼,邮编:750002,电话:0951-5035214,电子邮箱:jfcaizhengju@163.com)。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jinfeng.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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