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校:
为加快推进金凤区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现代化进程,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校际差距,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全面提升金凤区教育发展水平,按照《金凤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目的
开展教育集团办学成效考核评价工作,目的是及时总结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工作经验,深化集团化办学发展,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探索金凤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新途径,充分发挥辖区内外优质学校资源优势,促进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人事体制、教学研讨等工作不断创新,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满足辖区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考核评价方式
以制度创新推动教育集团自觉、自发、主动深入开展工作,以集团总校和成员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师培养、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面共同提高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其进行全方位“捆绑式”一体化联动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工作从2019年开始,采用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一)过程性评价。依据学校每年教育工作年终考核成绩及各学校各方面的品牌创建工作,包括创新素养教育示范校、创建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等,在赋分上占一定比例。
(二)阶段性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实施教育集团自查自评和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考核评价指标细则(详见附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评价范围及内容
金凤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的对象是经金凤区政府批准成立或备案的所有教育集团。重点考核教育集团及成员学校目标规划、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发展成效等方面的内容。
四、考核评价程序
金凤区教育集团化考核评价工作分考核评估、表彰奖励二个步骤。
1、考核评估:金凤区教育局组织有关督学、专家组成考核评价组,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各教育集团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表彰奖励:由金凤区政府按照《金凤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对办学成效突出的教育集团予以表彰和奖励。工作特别突出的典型经验,金凤区教育局将适时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
附: 2019年金凤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考评细则(试行)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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