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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0100968788/2022-00095
  • 金教发〔2022〕149号
  • 金凤区教育局
  • 金凤区教育局
  • 有效
  • 2022年07月01日
金凤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暨期末工作的通知
金教发〔2022〕149号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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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2〕66号)的工作部署,现就金凤区2022年暑期暨期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一)精炼学期工作总结。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期末检测及考试工作,按照课程要求对每个学生进行客观、全面评价,严禁以成绩给学生排名。要做好本学期各项工作总结,在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精炼后形成学期有价值的工作总结。各学校、幼儿园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中小学报学校工作总结、支部党建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幼儿园报园务工作总结。

(二)精细规范各类档案管理。放假前完成党建、教育教学、校园治理、清风校园、义务教育档案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规范化管理,为金凤区教育发展及学校规划提供详实、科学的依据。

(三)精准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重视教职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教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组织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重视学科教学研究,对学校推进课堂变革和教学改革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尤其是在落实好“五项管理”“双减”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推进课堂变革的制度体系建设。

(四)精心组织“清风校园”自查自纠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金凤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清风校园”自查自纠行动实施方案》(金教发〔2022〕136号)文件要求,通过召开主题党日、工作例会、座谈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查找“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清风校园”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体教职工要“对标对表”,按照自查自纠行动方案以及校级自查自纠行动方案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二、暑期工作安排

(一)放假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至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暑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安排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活动,以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安全短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及时了解子女外出活动情况,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校园假期安全。

(三)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各学校、幼儿园要慎终如始抓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出国(境) 外、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离宁、跨省出行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师生及其家人每日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皮疹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引导学生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四)利用暑期巩固学习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精准分析学情,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中小学校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宁夏教育云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做好复习和巩固,班级教师可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开展线上答疑,做好学习指导。

(五)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服务,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要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整合资源项目,用好各类阵地,建立联动机制,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暑期托管服务渠道。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幼儿园暑假期间依家长申请可在7月11日至8月26日开设假期留园班(一个半月),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注重丰富暑期留园幼儿的保教活动,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六)统筹资源开展社会实践。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综合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基地,支持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之家等公共文化设施,有计划地就近分期分批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

(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 ( 园 ) 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暑期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同时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做好近视防控,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引导家长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加强与学校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八)提前谋划秋季新学期开学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暑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 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明确新学年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具体措施、活动安排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教师要提前备好一周课,精心准备 “开学第一课”,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严禁学校、幼儿园利用暑期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或提前开学。各学校、幼儿园于开学第一周内将计划上报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中小学报学校工作计划、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幼儿园报园务工作计划。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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