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宪法和就业促进法及惠民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力度和推进法治金凤建设。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科室;考核内容按照《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形式。
(一)听取汇报。主要听取各科室普法治理情况及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档案资料。主要查阅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创新工作等档案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平时考核。主要是平时普法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和工作配合。
四、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
附件: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