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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73599523XM/2023-00063 文  号 良政发〔2023〕142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机构 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金凤区良田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良田镇危旧房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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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消除良田镇危旧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银川市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良田镇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准、狠”的总要求,深化“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各项工作,深刻汲取富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维护群众安身立命之所的房屋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有序衔接近年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坚持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相统筹、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相结合、管控措施解危和工程措施整治相衔接,压实压紧各方主体责任,科学设定和全面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辨识、危险鉴定、封停管控、改造整治、验收销号等排查整治全链条各环节工作,有效预防自然灾害风险、前瞻处置房屋由旧转危风险、积极引导减少使用维护不当风险、坚决严厉打击杜绝人为破坏风险、源头治理质量缺陷原生风险,穷尽问题隐患。

二、总体目标

从2023年7月起,力争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2023年10月前完成房屋重大安全隐患管控整治,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危旧房整治,形成城乡危旧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住房无隐患”。

三、组织架构

成立良田镇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庆轩  良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永攀  良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成    员:杨利军  良田镇人大主席

          田学东  良田镇党委副书记

          李  君  良田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植物园村书记

          李小冬  良田镇纪委书记、园子村书记<挂职>

          杨  毅  良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艾  娜  良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奕媛  良田镇党委组织委员

          王  幻  良田镇副镇长人选

          马  超  良田镇综治中心主任

          李建军  良田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方见  良田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杨  明  良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专干

          马  岩  和顺新村党支部书记

          赵福平  园林村党委书记、主任

          杜红秀  林场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德清  泾龙村党支部书记

          马五宝  兴源村党委书记、主任

          杨  亮  金星村党支部书记

          马玉梅  光明村党委书记、主任

          白俊俊  园子村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良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陈永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危旧房常态监测机制。

1、职责划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负住房安全第一责任,良田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负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一、房屋产权人(使用人):1.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作为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主动整理出具涉及基本情况、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的各项情况与佐证材料;2.对于经营性自建房,房屋所有人必须向填报人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3.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疏散建筑内人员,封闭现场并告知周边人员),同时立即上报村(社区)委会。二、良田镇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安全管理员科学、客观的分析比对各项房屋数据,排查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做出初步识别,并给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同时立即上报县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人员配备。各村(社区)网格员增加房屋安全网格巡查岗位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立房屋安全监测管理员2名。(具体职责:各村居网格巡查员及时上报房屋安全异常情况,适时逐栋逐户开展辖区房屋安全巡查,并及时报告良田镇房屋安全管理员进行辨识。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

3、上报流程。产权人(使用人)发现安全隐患后上报房屋安全网格巡查员;各村居网格巡查员将上报情况及排查结果,汇总上报良田镇房屋安全监测管理员进行辨识;对疑似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由良田镇房屋安全监测管理员上报金凤区安全技术指导员。

4、巡查督查。各村(社区)网格巡查员每月1日、15日开展两次定期巡查,对村居范围内重点老旧建筑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防止已处置危房重新有人入住。良田镇政府不定期进行督查、抽查。

(二)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1、排查方式。充分发挥危旧房常态监测机制作用,通过逐户上门发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区网格巡查员、良田镇监测管理员,对已普查排查过的房屋建筑再排查,对初判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再核实,起底掌握危旧房存量风险隐患。

2、排查重点房屋的种类。穷尽危旧房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排查:(1)临近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房屋;(2)遭受过灾害、事故的房屋;(3)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的房屋,擅自加层、增设夹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捣门开窗、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房屋;(4)存在较严重质量缺陷、发生不明原因振动、毗邻在建工程受施工影响的房屋;(5)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达不到标准的房屋;(6)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的房屋及其他违法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的房屋。

3、重点排查区域。(1)处于地震断裂带和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2)房龄较长的老旧房屋;(3)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4)学校、医院、交通枢纽、文化娱乐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

(三)精准实施房屋安全性辨识鉴定。

1、风险等级。房屋安全主要从周边环境、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方面进行辨识。(1)轻微隐患。房屋地基基础沉降不明显,梁、板、柱、墙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有微小裂缝和变形,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2)较大隐患。房屋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个别承重构件出现损伤、裂缝或变形,不能完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3)严重隐患。房屋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结构已损坏,存在倒塌风险。

2、技术鉴定。对风险状况无法识别的或初判有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对房屋危险性进行全面评判、危险等级做出准确认定。

3、组织鉴定。对产权为个人的房屋,由金凤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统一组织技术鉴定。对单位产权房屋,由各单位自行鉴定。鉴定机构要对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搞虚假鉴定、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建立档案。(1)判定有轻微隐患但基本安全的房屋,列入危旧房风险隐患“疑似清单”,后期重点观察;(2)对风险状况无法识别的或初判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列入“初判清单”,提交鉴定;(3)“初判清单”中鉴定为C、D级的危房,按一户一档、一栋一档建立“危房清单”。

(四)危房管控和临时过度。

1、分类处置。(1)“疑似清单”和“初判清单”中房屋,应及时责令产权人自行解危,或遵照鉴定机构处理建议及时解危,确认安全后继续使用。(2)对D级危房,先按照日常监管临时措施,采取硬隔离加以封控,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立即拆除或实施改造;对C级危房,视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整修、加固或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2、过渡安置。良田镇人民政府在对危险房屋管控期间,对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引导群众至安全住房居住;危房为唯一住房的,参照《银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临时过度政策的通知》(银自建房整治办〔2022〕17号)规定,上报银川市住建局,在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临时周转,或良田镇政府适当补助,解决其临时安置问题。

3、依法管理。严格禁止和依法处置C、D级危房出租、出借、转让、用作经营等行为。已列入“危房清单”的房屋,由良田镇人民政府报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冻结交易;无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自建房,不予审批各类经营许可,房产中介机构不得登记出租;综合执法局对自然资源局认定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4、如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拒不履行解危义务或有阻碍管控行为的,由良田镇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代为解危,发生的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承担,并依法追究责任。房屋需要代修的,由良田镇上报金凤区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定代修代付方案报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房屋所有人拒不履行义务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良田镇上报金凤区人民政府。

(五)分类施策推进危旧房改造。

1、对农村唯一住房是危房或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房屋的农户,及时纳入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范围,按规定补助标准支持改造。对于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农户,其农村自住或闲置房屋为危房或不抗震房的,鼓励农户通过退出或保留宅基地资格权拆除避险、加固改造、新建翻建等方式,消除住房安全风险隐患。

2、对需要通过加固等简单工程即可完成解危的住房,由各村(社区)督促产权人进行整治。根据鉴定结果或设计院加固方案进行加固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原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确定安全方可使用。

3、农村非低收入群体、农村国有土地上危房和不抗震房,按照《全区城乡危房和抗震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7年)》有关政策要求,由各县(市)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产权人实施改造。

4、经辨识鉴定为C、D危险住房的,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危房,由良田镇上报金凤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良田镇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由良田镇主要领导组成工作小组,结合良田镇实际情况统筹开展,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巡查、约谈、考核等机制,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实行“周调度、月汇总、季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部门和村居定期督导、通报,对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技术支撑。

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确保房屋排查和评估鉴定结果客观真实、科学准确。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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