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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4/2020-00122 文  号 银金民发〔2020〕33号 生成日期 2020-07-15
发布机构 金凤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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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管理与服务,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044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2047号)有关规定要求,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金凤区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715-730

二、登记对象

按照属地原则,凡在金凤区辖区的下列人员可在金凤区申请登记:

(一)2019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首次进行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二)首次登记有效期满进行再登记的社会工作

三、提交材料

(一)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提交3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照片要冲洗不可打印,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

4.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可登陆宁夏民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mca.nx.gov.cn一式2份,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和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备注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二)再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提交3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照片要冲洗不可打印,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

4.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见附件3,可登陆宁夏民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mca.nx.gov.cn表一式2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和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电子

版发送指定邮箱,须备注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6.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需提供上一登记有效期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平合学习记录或者参加继续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证明也可以,需以纸质版形式提供)。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查统计,特别是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要确保一人不漏。各镇、街道和社区(村)要通过公示、宣传等手段,将登记对象延伸到社区工作人员以外的居民群众及辖区各有关单位、组织,积极参与登记,为金凤区社会工作者人才储备提供有力保障。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请由金凤区民政局统一收集辖区需登记人员材料,到自治区政务大厅民政窗口集中办理。系统、本单位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确实较少的申请人可以以个人申请方式申请办理

(三)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部门)2020年7月25日前将收集的社会工作者电子版照片、社会工作者登记表、社会工作者再登记表及社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送至金凤区民政局3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社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

2.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3.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利利,联系电话:0951-5191307,

邮箱:jfmz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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