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4/2018-87749 文  号 金民字〔2018〕116号 生成日期 2018-12-13
发布机构 金凤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 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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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在金凤区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局认真贯彻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18年银川市各县(市)区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分工》精神,金凤区民政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金凤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书记、局长张艺博任组长,分管领导李金宁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有关“规定动作”落实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局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和发布机制。高度重视重要政策文件宣传的时效性,做到了第一时间转发、印发政策文件,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积极引导学习文件精神。在政府网站、民政局官方微博等媒体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互动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编印发放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宣传册,努力把“政策”送到每位群众手里。定期或不定期编发政策信息,使政策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点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民政局公布行政权力97项,其中行政审批类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21项。二是规范监管工作。落实执证上岗制度,建立并完善了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机制。目前,金凤区民政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执法人员16名,其中3名持有执法证;梳理抽查事项清单3项、市场主体名录库266家。三是抓好民政业务工作相关信息公开。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民政局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务信息300条。其中通过网站、报纸等渠道累计公开各项救助政策、收养条件、程序、社会组织成立条件、登记注销流程,婚姻登记流程等信息10余条;社会组织注销变更、公示、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示等6条;公开各部门业务等工作动态94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宣传栏、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重点工作、政务动态、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民生保障资金发放等信息。截止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94条、部门文件65条、社会救助资金发放85条,均按不同渠道进行了回复和发布。实现了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将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公示公开 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00余次,回应社会关切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婚烟登记、弃婴收养、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问题等事项,受到广泛好评。

五、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民政局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养老等相关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健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民政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8全年依法申请公开0条(没有接到申请)三是制定《金凤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并落实保密审核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确保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六、存在问题

民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 

七、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金凤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务公开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实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2019年“政务开放日”活动计划

2019年“政务开放日”活动金凤区民政局计划开展两次,第一次拟定为2019年7月上旬开展,第二次拟定为2019年11月下旬开展。    

1.邀请金凤区离退休老干部、社区网格员、基层群众、网民代表参观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是经自治区民政厅核定的投资项目,也是金凤区2015年重点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占地30亩,全部由市政府划拨。

2.邀请金凤区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市民代表参观金凤区国防教育基地。金凤区国防教育基地位于金凤区宝湖小学内,宝湖小学国防教育基地建筑面积6625.8平米、宣传橱窗288块。

附:金凤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凤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凤区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4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9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单位负责人:张艺博        审核人:        填报人:涂丽秋
联系电话:0951-5191314         填报日期: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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