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精神,和《金凤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于2023年4月28日对银川市金凤区俊鹏家庭农场标准化创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
监督电话:0951-5031011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