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6-04
来源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解读单位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转发《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近日,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农(社)发〔2019〕5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和《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号),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川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卫生厕所基本规范,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山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主要任务有哪些?

主要任务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全面摸清农村厕所底数。对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及建设任务,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跟踪农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认识、新需求。

第二部分,科学编制农村改厕方案。根据当地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在总结农村改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乡逐村论证编制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明确农村改厕类型、年度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分类推进农村厕所建设。按照《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技术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选择改厕模式,能水厕不旱厕,能集中处理不分散处理,能资源化利用不单独直接排放。在川区和山区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水厕,并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在不具备建设和改造水冲式厕所的地区引进推广新型实用改厕技术,做到好用、耐用、经济,逐步消除露天旱厕。在集镇、村部及乡村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干道路沿线等人流量大的区域,科学布局建设改造公共厕所,推动乡镇驻地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宗教场所等厕所对外开放,统筹解决群众和游客外出如厕不便问题。

第四部分,积极开展整村示范建设。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总结推广适宜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农村改厕典型范例,按照“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我区农村“厕所革命”,创建一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第五部分,强化农村厕所技术支撑。加大农村厕所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引进示范推广,鼓励区内科研院校研发适合我区农村实际、经济实惠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探索厕所粪污处理防冻措施,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粪污等处理工艺,实现厕所技术全面升级。

第六部分,完善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建管并重,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同时明确厕所运行管护标准,特别是公共厕所要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创新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人员培训,依靠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参与厕所运行管护工作。

第七部分,推进厕所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有条件的村庄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就地堆肥还田、完善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处理站,将村庄厕所粪污协同处理。

原文链接: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