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5/2021-00041 文  号 银金法普组〔202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20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凤区国家工作人员 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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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各派出机构,宁夏阅海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夏海阅资本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2021年金凤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银金法普组〔2021〕1号)安排,现将2021年度金凤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金凤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含参公管理的公务员);村(社区)两委班子和专职网格员;银川市属派出单位公职人员;金凤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

金凤区中小学公职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参加学习考试;金凤区各卫生院等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由卫生健康局组织参加学习考试;村(社区)两委班子和专职网格员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参加学习考试;各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人员及下属单位的参学参考工作。

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经本单位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学考内容

(一)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民法典学习;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学习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自治区、银川市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二)考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民法典专题》《宪法专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治理现代化(案例)》。

)法律知识竞赛内容各普法责任单位可结合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4月30日前申报专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详见附件2),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联系银川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时间节点安排金凤区辖区内相应法律知识竞赛,原则上每年每个单位可申报1次专题考试,全市全年安排知识竞赛活动次数不超过6次。

    三、工作任务

(一)日常学习。日常学习采取自学方式,通过“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网络平台、“法宣在线”手机APP和“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鼓励边学边练、边学边考,调动各级公职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性。

(二)法律知识竞赛。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平台、手机APP和“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号(附件4),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每参加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且答题合格者,即可获得“法宣在线”学习平台500积分奖励。

(三)开展学法考试。5月6日至11月30日期间,将开放年度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考试科目为“法宣在线”平台(网页、手机APP、“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我的考试内”所列的“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科目,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

(四)年度学法成绩。年度学法成绩根据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成绩评定,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银川市管领导干部由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成绩由各单位自行记录备案

四、工作安排

 2021 年度金凤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于419日正式启动。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费用缴纳、学号管理工作。

(一)按时缴纳费用。缴费详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法宣在线平台缴费激活发票申请流程”(附件1)。研发单位将分批审核申购信息、开具电子发票、激活账号。

(二)做好学号管理。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报名”的原则,做好学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报名缴费后,新增单位将统一发放单位账号和学员学号,由单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员信息,下发账号,组织学习;非新增单位原有单位账号不变,学员学号不变,新增学号激活后方可使用;对于2020年度辞职、退休等人员,在报备“其他人员”表(附件3)后可在操作平台中做失效处理或者发放给2021年度新入职人员使用;工作调动人员的学号要及时进行调出处理。各单位管理人员请仔细核实分配学号数量、年限是否正确,如有错误立即报与平台管理机构,认真填写学员职级等基本信息,若发现学号个人信息空白则将该学号年度学法成绩为零。

(三)做好其他人员统计。各单位管理员要430日前完成其他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实事求是的填写“其他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经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司法局305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jfqpfb@163.com。原则上“其他人员”(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各单位管理员要树立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充分运用微信群、QQ群的积极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信息传递、答疑解惑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将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费用纳入本单位普法专项经费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二)严格督查,推动工作。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通过信息宣传、组织督查、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网络学法工作的督查,督促学员抓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及年度考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通报,特别是对组织不力、参学率和参考率不高,学员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健全机制,促进落实。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普法办《关于落实金凤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银金普法办〔2018〕2号)文件要求,将年度学法成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机制,完善学法考勤、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党莎,电话:8520149 邮箱:jfqpfb@163.com;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宁夏办事处联系人(非技术类咨询): 周云龙,电话: 18010199806,邮箱: 3158048120@qq.com

技术、申购、汇款、发票、激活等事宜咨询热线:400-659-2288,18001273790--9(最后一位0-9均可);全国客服QQ:4006570518。

金凤区无纸化QQ交流群:145282358 

附件:1.法宣在线平台缴费激活发票申请流程

2.银川市金凤区专题法律知识竞赛申请表

          3.2021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其他人员”登记表

          4.“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二维码


                              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代章)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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