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5/2021-00062 文  号 银金司发〔2021〕1号 生成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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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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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金凤区党委、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冬春季疫情反弹,现就全力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蔓延态势,境外输入病例持续增加,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同时冬春季进入病毒活跃期、人口流动高峰期、物流进出密集期“三期叠加”阶段,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防控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全体干部职工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立足防早、着眼防严、强化防细、真正防实,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调整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艳琴   副局长

         王  静   副局长

 成  员:综合办公室     刘小媛

         社区矫正办公室   李  婧

         依法治区办(法制办)  王  琼

         守法普法协调办公室    党  莎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张  妍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杨民生

         上海西路司法所    王晓莉

         北京中路司法所    汪天成

         长城中路司法所    陈玉姣

         黄河东路司法所    张明芝

         满城北京司法所    翟  婧

         丰登司法所        宋  扬

         良田司法所        王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丁艳琴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刘小媛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起草,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等。

    三、强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境,原则上不离开宁夏。确需区外出行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及时报告行程、交通方式,到目的地后尽量减少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银川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要严格居家观察,不得外出和接触工作岗位。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原则上在银休假,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朋友聚餐、人员接触,切实防范疫情风险。

    (责任科室:各站所、科室(中心);责任人:金凤区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二)发挥好法治保障职能。进一步做好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的法治审查工作,为区委、政府出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核建议,确保区委、政府能够依法指挥调度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点关注疫情相关行政执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依法稳妥从快审理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有力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和正常社会秩序。

 (责任科室:依法治区办;责任人:王琼)

    (三)开展好线上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终端机、可视频电话、12348宁夏法网、司法局微博、司法局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人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旅游、交通、餐饮、住宿、医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相关法律咨询。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人:杨民生)

    (四)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统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矛盾纠纷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充分利用可视频电话、微信群、QQ群、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对能够通过线上调解服务平台进行调解的,积极引导相关人员进行线上调解,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对确需当面调解的,坚持对调解场所和参与调解人员做好防疫检测措施。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责任人:张妍)。  

(五)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科学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科室:守法普法协调办公室;责任人:党莎)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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