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5/2021-000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我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区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诚信意识为基础,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抓手,以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支撑,以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自觉行为规范,为建设平安和谐金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法治,严格监管

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依法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监管责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信用服务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

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围绕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重点领域展开,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社会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三)注重应用,服务发展

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司法行政业务水平结合起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项活动开展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有抓手见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各级各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建立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确保守信践诺。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法制办(依法治区办)、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公信建设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惩戒依据,推进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建立完善干警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干警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干警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干警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科室(中心)  

(三)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用好道德讲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APP,通过多种手段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诚信行业、诚信机构等,树立诚信典型,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局属干部需于2021年6月7日前打印并上报本人征信记录。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科室(中心)     

深入开展干警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干警法律和诚信意识。

牵头单位:守法普法协调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科室(中心)

组织诚信建设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等“六进”宣传活动,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宣传信用知识,提高社会主体信用意识。

牵头单位:守法普法协调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规范,结合基层司法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落实办事公开和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各司法所诚信建设,加强和改善各所工作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自律性管理。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诚信教育,建立人民调解员诚信档案。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司法局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局属各司法所、科室(中心)要根据自身职责细化工作责任,责任科室负责人为信用工作“第一责任人”,信用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局办公室负责整理收集干部职工诚信档案,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负责整理收集人民调解员诚信档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整理收集基层法律服务所、值班律师诚信档案,相关人员填报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站所、科室(中心)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诚信档案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