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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747C/2022-00393 文  号 银金司发〔2022〕53号 生成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司法局关于申报2022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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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金凤区司法局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2022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审查。经中心审查,第四季度拟申报已结法律援助案件均符合案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装订归档要求。2022年12月8日金凤区司法局召开了党组会议,对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拟申报的2022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已办结的案件质量等级评定及案件补贴进行审查。现将案件审查定类及补贴报告如下:

金凤区司法局拟申报第四季度已结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为128件,其中:一类案件9件,二类案件67件,三类案件9件,代书17件,彩票类26件;拟申报案件补贴金额:一类案件13500元(9件×1500元),二类案件87100元 (67件×1300元),三类案件5400元(9件×600元),代书类案件10200元(17件×600元)。彩票案件34500元(18件×1500元+6件×1000元+2×750),以上案件拟申报办案补贴总计15.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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