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5/2021-00063 文  号 金上海办发〔2021〕21号 生成日期 2021-03-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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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金凤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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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现将《金凤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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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 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面推进创建自治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以下简称:两个创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银川市、金凤区创建工作部署,紧扣三年工作目标,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两个创建”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宣传阵势,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目标任务

“两个创建”宣传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为关键,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两个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市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确保整体宣传目标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两个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开展“两个创建”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重大活动和工作成效,提振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常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

(三)以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案件办理等为重点,在各类媒体上公示监管信息,曝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展示创建工作成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四)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正面宣传,大力宣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守法行为,助推企业文化发展,提升品牌战略意识。

(五)及时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

四、宣传方式

(一)主流媒体宣传

1.在政府门户网站、各成员单位网站开设“两个创建”专栏,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固化、美观的创建宣传栏或电子屏,积极宣传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政府办、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 制作“两个创建”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在电视台、广播等媒体相关频道黄金时段播放。

责任单位:宣传部

3. 由宣传部负责发送新闻提示,各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报道针对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质量安全抽检、大案要案查办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并针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谣言开展辟谣宣传,打击造谣惑众,突出做好食品药品领域消费常识的普及宣传。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在广播栏目开设专栏。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进直播间,通过嘉宾访谈的形式,呈现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监管动态和治理成效。邀请食品药品安全标杆商户、企业聊典型做法,就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从而影响带动更多商家参与建设,弘扬诚信守法经营的行业风气。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5. 通过报纸、广播等设置“曝光台”,公布热线电话,对一定时期内监管部门发现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的企业或活动进行曝光,在社会形成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的高压态势,起到警示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

6. 总结提炼金凤区“两个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积极向自治区、银川市级媒体联系推送,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新媒体宣传

1.针对市民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通过手机短信、拍摄短视频等形式,直观准确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和监管对象随时了解创建动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宣传部、网信办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向公众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展示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动态。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3. 利用今日头条、腾讯网等有影响力的商业网站,大力宣传金凤区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三)“六进”宣传

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企业。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动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区”全域创建工作,在企业宣传品中增加创建宣传内容,在办公楼、生产车间、经营门店等显著位置制作美观固化的创建海报、标语等,在餐饮服务场所摆放以“两个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用餐温馨提示牌”,让每一个从业人员知晓创建、参与创建、宣传创建。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学校。在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设置“两个创建”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等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提高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两个创建”的知晓率。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征文和作品比赛等活动,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培训,讲解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讲覆盖面达到100%。组织监管人员对学校、幼儿园配置的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使用进行培训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提高重视程度和关注度。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各街道

3.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市场。加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及时公示检测情况,方便市民快速了解所采购食品的基本安全状况。督促农(集)贸市场、食品超市、早市、夜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等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创建宣传牌、宣传标语,利用企业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商务经合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各街道

4.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食安办要及时向街道、乡镇提供最新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内容,开展动态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公众认知调查。在各街道、社区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开展“两个创建”专题宣传,宣传内容应包含创建标语、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创建成果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张贴创建工作宣传海报,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户居民,利用LED显示屏、食品快检车、社区巡逻车广播等循环播放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达到100%。每个季度举办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咨询、真假食品药品辨识、发放宣传资料和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蔬菜、休闲食品和药品等选用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辨识能力,让广大消费者知晓创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

5.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农村。在镇、村主要道路口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及固化宣传标语,开展“两个创建”专题宣传。向村民发放“两个创建”宣传册、海报、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在镇、村宣传橱窗、公交候车亭等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讲解各相关部门为食品药品安全所做的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等。不断动员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讲覆盖面达到100% 。

责任单位:各镇、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6.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医疗机构。在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内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开展“两个创建”专题宣传,宣传内容应包含创建标语、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创建成果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张贴创建工作宣传海报,印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向患者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等,科普宣讲覆盖面达到100% 。

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各街道

(四)户外宣传

1.户外广告宣传。在火车站、国省道路出入口、城市中心广场、商业街、居民小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大型户外广告牌、城市主干道宣传栏、楼宇电视广告等,大力度、经常性刊播“两个创建”公益宣传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展示创建宣传画报、宣传标语等。

责任单位: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各镇、各街道

2. 建筑围挡宣传。在建筑工地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展示创建宣传公益画报或标语,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20%。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镇、各街道

3.卫生设施宣传。在公共场所垃圾箱、垃圾转运车外展示创建宣传画报或标语,覆盖率不少于60%。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镇、各街道

(五)专题活动宣传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3.15"、“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等,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 期间,对“两个创建”成果进行集中展示。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 开展有奖宣传活动。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动员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两个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3. 开展志愿宣讲活动。依托辖区高校、中小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等资源,组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到社区、农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积极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企业、监管部门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阳光药店”等场所,了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及农产品检验室“开放日”和“你送我检”活动,公开食品检测工作流程,争取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商务经合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各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个创建”宣传工作,精心策划,制定每项任务的落实计划和完成时限。要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本辖区、本行业“两个创建”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在创建启动阶段,要突出“两个创建”工作部署,广泛营造声势;在组织实施阶段,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成效,认真查找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在评估验收阶段,要将重点放在群众的获得感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明显变化,提升创建工作满意度。

(三)创新形式,突出实效。各单位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媒体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在完成规定宣传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语言、真切的感受、地方特色的表现形式,组织开展富有本辖区、本行业特色的创建活动,提高宣传的感染力。

(四)积极协调,形成合力。“两个创建”宣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切实抓好宣传工作。食安办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和各部门的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统筹策划、沟通协调、督办落实。食安办将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考评中将其列入重点内容进行考评。各部门在“两个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及宣传工作的成效,请及时报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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