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
为确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7〕60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普法办〔2017〕13号)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银金发普组函〔2022〕1号)文件要求,特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22年上海西路街道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请各办(中心)按照标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2年上海西路街道“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党工委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