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7632/2022-0001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09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2021年度金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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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凤区委、区政府安排,金凤区审计局依法对 2021年度 金凤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金凤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财政支撑和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国库收付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财政质保金专户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

(三)71个一级预算单位未按照《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渣土审批管理未按规定设立举报电话。

2.2个单位实拨资金支付率低。

3.2个单位未按规定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4.1个单位发票开具不规范,财务核算入账依据不充分。

5.1个单位收取的违约保证金未入账核算。

6.1个单位2个已完工工程项目未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7.1个单位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但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8.1个单位采购的资产闲置未使用。

9.5个单位采购的28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进行采购。

10.1个单位组织实施的1个项目实际施工地点与合同约定施工地点不一致。

11.4个单位7份合同程序倒置。

12.1个单位1份合同约定计划竣工日期早于计划开工日期。

13.1个单位1份合同中乙方名称前后不一致。

14.2个单位3份合同要素不全。

15.1个单位1份合同签订日期早于成交通知书确认日期。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老旧小区项目进度缓慢。

2.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已移交的21所公建民营幼儿园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产权属国有的14所幼儿园未办理产权过户。

3.产权属开发企业和私人所有的8所幼儿园未过户。

4.未按协议约定移交工程建设项目资料。

5.2所幼儿园缩减少建筑面积183.97㎡。

6.10个单位签订的合同要素不全。

7.1个单位1个项目合同签订日期超于中标日期30日。

8.1个单位1个项目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日期。

9.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较为薄弱。

10.项目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进行验收。

11.组成验收组专家不符合验收管理规定。

12.相关单位未参与验收。

13.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较为薄弱。

14.项目未及时进行初步验收且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15.组成验收组专家不符合验收管理规定。

16.相关单位未参与验收。

17.14名教师无证上岗。

18.6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逾期。

19.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滞留3935.77万元。

20.固定资产调拨不及时造成使用单位账实不符2640.66万元。

21.项目代建公司未及时支付专项资金793.39万元。

22.闲置资金没有及时盘活3617万元。

23.5个已完工项目尚未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24.12个已完工使用的项目未完成竣工价款结算。

25.1个单位延时服务费收支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1.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未完成。

2.金凤区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项目执行进度较慢。

六、其他审计情况

1.部分采购事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限额以下采购事项程序不规范。

2.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不合规。

3.固定资产账表、账卡或账实不符。

4.未按要求进行资产清查。

5.每年年度终了未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6.已批准报废或已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

7.固定资产未入账。

8.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由其他单位无偿使用。

9.未办理资产审批手续。

10.待处置的健身路径权属不明晰

11.未及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

12.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13.部门预算未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14.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15.错支科技项目资金。

16.项目未实施资金闲置。

17.多支付车辆租赁费。

18.兼职科技特派员未与所在单位签订外出兼职协议。

19.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20.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价款结算,已完工项目未完成验收备案,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形成工作合力。



银川市金凤区审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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