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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16/2021-00486
  • 银金审服批〔2021〕229号
  •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有效
  • 2021年07月06日
关于同意举办银川市金凤区朔方琴筝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批复
银金审服批〔2021〕229号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来源: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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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朔方琴筝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机构报来的举办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经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举办,现批复如下:

一、办学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福邸24B1001;

    二、办学类型:培训机构

三、办学内容:中小学艺术课

四、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五、办学要求

(一)你培训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招生。

(二)你培训机构要规范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培训教学质量。

(三)你培训机构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培训条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创设良好的培训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你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你培训机构要严格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在收取培训费时,报金凤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公示,预收费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需要延长收费期限的须到金凤区教育局备案。

特此批复。


银川市金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6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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