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11MB19004491/2022-00091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2〕37号 生成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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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建议书的函》银金国控发〔2021〕304号)文件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报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你单实施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1-640106-05-01-734402 

三、项目建设地银川市金凤七街以南、金凤十二路以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54000平方米(约81亩),总建筑面积306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6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建设内容建设艺体楼1栋实验楼1栋教学楼1栋图书馆1栋行政楼1栋教学楼2栋、多功能报告厅1栋及附属建筑(包含门房、架空连廊、升旗台、地下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新建300米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1座,蓝、排球场等;新建室外活动场地、围墙、校园电动门、校园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等相关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17998.0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政府自筹。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

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估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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