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金凤区诊所变更备案结果通报
银金审服批〔2023〕108号
辖区各诊所: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实际设置应当与诊所备案凭证记载事项相一致,以上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必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银川市金凤区海悦诊所提交的诊所增加诊疗科目事项符合要求,现予以备案。
附件:2023年3月诊所变更备案情况名单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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