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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MB19004491/2024-00231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4〕197号 生成日期 2024-06-25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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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5-640106-17-01-504222

三、项目建设地址:金凤区良田镇光明村及泾龙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面积为  62 亩,分光明和泾龙两个片区,其中规划在光明村新建 16 座双面拱棚,规格为 18m(跨度)*84m(长度),总占地面积 32016平方米(合 48 亩);泾龙村新建 4 座双面拱棚,规格为18m(跨度)*100m(长度),总占地面积 9328平方米(合 14 亩)。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629.5万元,资金来源为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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