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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MB19004491/2024-00252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4〕215号 生成日期 2024-07-1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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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基础设施

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640106-89-01-851174

三、项目建设地址: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14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为排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和路灯工程。其中:排水工程包括855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排水主管(DN300),525米双壁波纹管排水支管(De160 住户预留接入管);29 座检查井(φ1100);1 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道路恢复工程包括永丰村14 队内的6条巷道路,道路总长度为 935.702米。路灯工程为新建太阳能路灯28盏。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09.97万元,其中工程费188.69万元,其他费11.28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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