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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MB19004491/2024-00253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4〕216号 生成日期 2024-07-1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金凤区丰登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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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凤区丰登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金凤区丰登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金凤区丰登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丰登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640106-89-01-425992

三、项目建设地址: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面积  1.28公顷(合 19.2 亩)。建设内容为处置垃圾和素土,总量113506立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0.64万元,其中工程费283.17万元,其他费10.4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32万元,预备费5.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生态补偿资金和土地跨省域调剂收入资金。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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