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一)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一)等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在相关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企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我局拟对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过期许可证共计253张(户)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银川市金凤区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名单》(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编号停止使用,未撤回的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银川市金凤区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名单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