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四队基础设施提升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兴源村四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已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四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四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5-640106-17-01-663446
三、项目建设地址: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四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沥青道路改造11519平方米,面包砖铺装2493平方米,混凝土硬化1032平方米,砂砾石铺装782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5242米,热熔反光标线192平方米,拆除面包砖212平方米,围墙修缮318米,垃圾清运682.36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57盏。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64.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92万元,其他费12.05万元,预备费7.71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益性事业整村推进项目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建设周期:2025年6月--2025年9月
七、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从2024年1月1日起,如项目属分类管理建设范围中支持保障的新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要求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定;如项目属分类管理项目范围中需要提级论证的政府投资项目,在通过提级论证后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馈结果,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项目相关手续。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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