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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068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8-06
发布机构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召开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暨安全生产推进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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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辖区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定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召开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暨安全生产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1+37+8”政策文件,提出具体要求。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 9:30-12:00

            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

(二)地点: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辖区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负责人

按照不同时间批次参会,具体如下:

1.9:30-12:00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含物业、食堂)、两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托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2.14:30-16:30  辖区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

3.16:30-18:00  辖区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

四、培训内容

1.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1+37+8”政策文件。

2.各单位在单位内部继续学习“1+37+8”政策文件,做到全员覆盖学习。

3.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自查,形成自查自改清单及自查报告,报送至分管业务科室。

五、培训要求

各医疗机构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提前15分钟签到。

联系电话:0951-8670632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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