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名单公示(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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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金凤区关于“双减”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自治区文旅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宁文旅发[2023]18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材料、现场勘验评估,现对符合设立条件的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051639
来信邮箱:jfqwhsc@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309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贸易巷166号)
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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