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25/2021-0005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金凤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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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凤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2022年度金凤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方式和标准

1.缴费时间    

20211011-202112月31日。  

    2.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以自行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缴费。

线下: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便民终端、ATM机等。

线上:关注黄河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享服务”生活缴费”)、我的宁夏手机APP(点击“一件事一次办”城乡居民参保核定与缴费)、“黄河银行”手机APP(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参保缴费

3.缴费标准

  

缴费对象

  

普通群众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离休干部遗孀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三级中度

残疾人员

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缴费标准

330元

0元

60元

90元

120元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待遇。

4.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半年内可不受缴费期限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后即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障待遇。

二、已参保居民缴费

已参加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根据上述缴费方式进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三、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缴费期内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学生证明、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在“我的宁夏”APP上办理自助参保登记,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缴费。    

四、其他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广大城乡居民务必于缴费期结束前缴费。

咨询单位电话: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0951-5555257/0951-5555259

良田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5989616    

丰登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6078877

满城北街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3067110

北京中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5192932

黄河东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3076711

长城中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6823212

上海西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7680372

特此通告



              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20211011


视频解读: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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