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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1-30 1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金凤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医疗保障民生福祉和群众热点关注,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凤区医疗保障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机构职能0条,领导信息0条,部门文件1条,预决算1条,财政资金0条,医疗保障3条,政策解读0条。

(二)依申请公开。善发布依申请公开程序,细化申请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在政务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机制和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同时,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监管力度,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安全,杜绝信息泄露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加强新媒体公众平台运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及“金凤医保”微信公众号的维护运营,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及最新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推动新媒体平台高效规范运行,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发送信息101条,“金凤医保”发布信息113条。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全年共处理政务微博诉求1件,“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受理案件47件,医保缴费期每月接听电话咨询700余件。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由办公室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及实时更新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公众能及时、准确获取到权威的政府信息及医保政策信息,有力推进医保各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形式等严格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针对公开事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得专业性、系统性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特色内容有待继续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格式、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及内容,多渠道发布群众关心关切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群众知晓率,促进政务公开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47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掌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政策要求;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金凤医保”微信公众号金凤医保内容,定期推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最新医疗保障政策解读,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开展医保“政府开放日”活动。采用“互联网+医保服务”座谈交流、主题观摩、实地感受等形式,让公众近距离、全方位深入了解医保政务服务。

(二)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yinchuan.gov.cn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电话:0951-611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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