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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11/2018-88697 文  号 银金林发〔2018〕199号 生成日期 2018-10-11
发布机构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园林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林业局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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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金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自7月下旬开始认真扎实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局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接到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对照金凤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及方案》(金安委办发[2018]61号)和《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金安委办发[2018]62)文件要求,深入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金凤区林业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部署行动,成立林业局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站、办、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部署,落实责任
  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领导小组重点从森林防火安全、有害生物防治安全、辖区公园广场安全、湖泊湿地安全、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安全及绿化养护工作安全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层层落实和辖区内有关单位、个人、林业经营企业、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各项安全措施。
  三、深化检查,强化监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我局做到“日日有巡查、周周有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到各个公园、林地、库房、林业经营企业、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对水电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水域安全、树木病虫害防治药物使用安全等涉及林业安全生产的各个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和细致的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及施工工程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严格要求并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
  四、严格要求、落实整改
  领导小组在此项工作中,一直坚持“有检查必须要有记录,有隐患必须要有解决”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坚持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通知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直到整改完善。
  五、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二是局属各有关部门组织强有力的队伍深入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基本消除了林业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林业工作的首要地位,有效预防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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