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治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人员的公示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和《金凤区关于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复审,金凤区三级妇联入户审核,现对符合自治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人员的4名人员公示如下:
赵 童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荣华园小区
穆天兰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康花园小区
马建梅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五里宜居小区
宋翠女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湖岸家园小区
公示期从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患病种类、贫困等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向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妇联反映。
联系人:王屹娟 电话:0951-6823159
邮 箱:cczlwtzx@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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