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4874XM/2023-0004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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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海阅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银川市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金凤区人民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实现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金凤区营商环境,推动金凤区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精神,结合金凤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加快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严格规范执法,避免各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进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的治理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完成金凤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2年底前,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方式基本确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组织领导
建立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金凤区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副区长为召集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成员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成员部门)组成。
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各成员部门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20年6月30日前,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各成员部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操作培训,尽快提升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快推进金凤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责任部门:各成员部门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成员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必须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此项工作在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同时将编制好的抽查事项清单报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于7月15日前完成汇总后编制金凤区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金凤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此后每年12月底前各成员部门将编制完成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编制金凤区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金凤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牵头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责任部门:各成员部门
2.建立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两库”。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生成、谁维护”的原则,建立覆盖金凤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同时报送金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此项工作在2020年7月15前完成)。此后,每年12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将本部门“两库”数据报送自治区归口部门的同时,报送金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为产品、项目和行为。检查对象属于市场主体的,要与行政审批部门登记许可的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涉及多项监管业务的部门,要对应本部门各业务条线的监管抽查事项,分别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成员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
牵头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责任部门:各成员部门
3.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成员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和方法,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指引,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此项工作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并报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牵头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责任部门:各成员部门
(三)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
1.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不得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各成员部门要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每年2月中旬前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金凤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由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经联席会议同意后,每年3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开,并报银川市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制定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对相关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抽查的事项可以采取不定性方式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其经营范围确定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可以根据对市场监管风险的研判确定联合抽查范围,明确参与部门及所抽查的事项;可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将相关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在特定领域开展联合抽查;可以将联合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对风险等级高、信用水平比较差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计划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计划要及时抄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今年10月底前,各成员部门作为发起部门,要组织完成两次以上的联合抽查工作。7月底前,将今年联合抽查计划上报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金凤区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金凤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经联席会议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并印发各成员部门执行。
牵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
责任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以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协调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检查方式等工作,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保障必要的抽查覆盖率和监管实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要综合考虑发起、参与部门的执法人员状况、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
牵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
责任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3.严格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实施检查,抽查检查模式可采取综合大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查等方式。涉及行业专业性强的领域,可依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采取实地检查的,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检查前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结束后,如实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具备条件的,要按照银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对象对检查记录确认签字或盖章。每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抽查情况报告,抽查情况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检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抽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责任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4.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应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具体实施检查人员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并归集至检查对象名下,同时在金凤区政务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对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部门之间违法线索移交机制,确保抽查检查后续监管到位,防止出现监管脱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推动抽查检查结果在政府各部门间互认、共享、运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作用,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完善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诚信档案,严格落实经营严重违法行为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制度,提高部门协同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
责任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相关参与部门
5.突出监管风险防控。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其他监管方式的作用。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立即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照无证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部门:各成员部门
五、保障机制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转变监管理念,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措施。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确保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改革落实落地。
(二)增强责任意识,准确厘清责任边界。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要严格问责追责,又要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对于执法人员严格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免予追究责任。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保障措施。金凤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金凤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导、跟踪问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各类市场主体知晓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的转变,做好市场主体的咨询服务,及时回应关切,为推进监管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效果,弘扬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金凤区人民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精神,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制定金凤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困难和问题;组织成员单位交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验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章玉明 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黄晓源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潘太升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永志 教育局局长
杨国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季平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贺兴瑜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王小梅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章建军 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汪生平 卫生健康局局长
鲍永祥 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子军 统计局局长
王 玫 综合执法局局长
潘存胜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纪检书记
周 浩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局长
刘 虎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刘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设联络员,由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代章。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所做决定以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由召集人签发,印发有关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四)各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抽查,由牵头单位拟定参与部门,书面向各参与部门征求意见,并提请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联合抽查方案。
四、工作要求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要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各项任务,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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