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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8-2926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08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6-08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金凤区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夯实我区防震减灾基础工作,根据《银川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三坚持,三转变”工作主线,摸清底数,整合资源,标识形象,加大宣传,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夯实防震减灾社会基础,持续推动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银川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 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构建起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行流畅的防震减灾治理体系。2018 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制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地震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二)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优化调整金凤区宏观观测点,每个镇、街道配备防震减灾宣传员、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办法、观测员工作职责、宏观异常上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培训活动。

(三)强化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11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全部达到 8 度抗震设防要求,并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新建中小学校的主体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当提高为乙类,或者提高 1 度设防。推广应用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在我区新建三层以上(含三层)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比例达到30%以上,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22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抗震加固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以及道路、水利、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信息档案,对存在隐患及时实施抗震加固。

33、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点创建工作。巩固提升新琇苑、清水湾 2 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安居苑、银啤苑 2 个自治区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长城花园等 7 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水平,并不断放大效应,扩大创建规模,到 2018 年底金凤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地震安全示范学校、示范社区达到 50%以上。建成宁夏路桥 1 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科技大厦 1 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44、提高农村地震安全能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农村住房抗震设计、危房改造、工匠培训等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和农村住宅、移民安置区等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

(四)强化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1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预案、政府部门预案、基层组织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等组成的覆盖乡镇社区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地震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督、评估和演练制度,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完善应急准备、应急检查、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机制,有效提高指挥效能。提高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指挥能力。

3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公安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建立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在镇街和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及科普宣传等志愿者队伍,设备配备到位,各镇街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44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金凤区政府每年组织 1 次

综合地震应急演练,各镇街、村居、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每个住宅小区每年要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55、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完善物资储备和调动机制,区镇两级建立与辖区大型商企、中小超市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共享机制,加强与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合作,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66、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制定《金凤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规范标识,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 10 个金凤区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至少有 1 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成3 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个社区至少建成 1 处临时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责任单位做好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民政、教育、科技(科协)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完善教育与培训体系;创作和播出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微视频等作品;每年至少开展 2 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建成嘉园小学 1 处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主题宣教基地;每个镇街

建成一处防震减灾科普主题宣教基地;完成金凤三小等 4 处自治区级、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市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达到全部中小学校总数的 10%。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 2018 年 4 月启动,2018 年 12 月完成。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4 月底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5 月至 9 月)。全面推进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并完成文献、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金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创建指标体系和时限完成。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8 年 10 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指标体系逐项对照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金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申报验收阶段(2018 年 11 月)。2018 年 12 月底前通过银川市地震局初步验收后,向自治区地震局报送申报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完善提升阶段(2018 年 12 月)。根据自治区防震减灾示范区考评结果,对金凤区创建自治区防震减灾示范区工作进行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成功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成立金凤区创建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会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新福同志担任,成员为金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关丽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金凤区创建自治区防震减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印章用金凤区科技局印章代章。

(二)健全保障机制。金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重点难点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及时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形成工作全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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