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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82577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 成文日期: 2018-09-21
责任部门: 金凤区 发布日期: 2018-09-21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凤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1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重大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巩固辖区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杜绝回潮反弹现象,提升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所有钢铁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产能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告置换方案。严禁以资源利用、配套或者副产品等名义逃避产能置换,新增炼铁、炼钢产能。

(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2018年底前建立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地条钢”制售用违法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负总责要求。按照金凤区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签订的金凤区严防“ 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要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再次组织开展“地条钢”专项排查。根据当前“地条钢”出现的特点和变化,重点对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区域加大“地条钢”打击力度,特别是根据“地条钢”“昼伏夜出”的特点,结合用电情况,对农村圈棚及废旧、废弃、长期停产的厂区、个人冶炼窝点等区域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掌握复产、生产状况,要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掉以轻心,出现盲区和死角;密切监管使用中(工)频炉的铁合金冶炼企业,对企业的原料(除少量废钢外,还应有硅石、石英砂、石灰等)、生产工艺、产品销售记录及用电情况进行核查,并结合“散乱污”企业治理,杜绝这些区域非法、突击生产“地条钢”,一旦在现场发现“地条钢”浇筑模具,立即按照“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查处,并将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金凤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9月下旬完成。

(三)进一步完善举报响应机制。在用好前期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取缔“地条钢”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举报、核实、查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严格涉铁、涉钢项目备案和审批。政府备案和审批的涉铁、涉钢项目文件,7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各职能部门;工信办、安监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对本系统备案或审批的项目,在产业政策、节能、用地、环境影响、安全影响等方面,监督指导把握政策底线,杜绝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强执法。执法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将涉及严厉打击“地条钢”制售用有关单位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打击非法力度。

责任单位:安监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继续完善和实施中(工)频炉企业月度巡查调查制度。一是加强对已拆除中频炉的处置监管,确保中频炉处置合规、流向可溯,杜绝再次流入市场形成产能。二是加强对三类合法使用中(工)频炉企业的监测,杜绝在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今后,新增合规使用的中(工)频炉项目一经备案就纳入中(工)频炉企业台账进行月度监测,及时跟踪项目情况。三是对中(工)频炉企业巡查调度工作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通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堵塞监管漏洞。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完善惩戒机制。对今后发现打政策“擦边球”、变相新增钢铁产能及“地条钢”制售用的企业,联合执法部门组织核实认定违法违规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继续把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完善已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要对照本方案工作内容,将有关事项逐条落实到位,并做好本单位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组建专班,强化督导。金凤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抽查、专项核查,对“地条钢”死灰复燃及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狠抓负面典型,保持高压态势。对弄虚作假、纵容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以及指导不力的相关部门,将提请金凤区党委、政府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依托现有去产能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自查自纠、违法违规“清零”、信用建设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一线去产能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金凤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

 

    附件:金凤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

 

金凤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长:李文陈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潘太升     金凤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员:张彩虹     金凤区商务局局长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郎随永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局长

      金凤区环保分局局长   

陈警保     丰登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方远     良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祁世荣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凤区经济发展局,由潘太升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