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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8-74048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1-02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02
名 称: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加强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完善政务公开依据和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编制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对本级政府所属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三、编制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对照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金凤区2016、2017、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参考样表见附件)。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具体业务工作,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填写完整、避免漏项。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梳理完成的目录,调整增加单位网站公开栏目及内容,做到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与实际公开内容保持一致。

    (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类型、所属栏目等要素,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等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行政监管特别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信息;服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统一公开要素齐全、内容一致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

    (三)调整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目录编制要全面涵盖本单位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

    (四)各部门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及时与自治区、银川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金凤区法制办对接,反复审核确认,务必于11月5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增设“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栏目集中发布)。

    (五)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与金凤区业务部门、法制办对接,组织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同时要督促指导村(社区)编制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务必于11月5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增设“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栏目集中发布)。

    

    附件:金凤区XXX镇街道、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样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